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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:訂定「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審查費收費辦法」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:訂定「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審查費收費辦法」
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中二字第 1010203
287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條;並自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施行
第 1 條 本辦法依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 2 條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依其審查程序訂定收費項目如下:
一、申請及資格審查費。
二、書面實質審查費。
三、實地評鑑費。
四、評鑑結果審議費。
五、證書費。
第 3 條 申請及資格審查費,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六千二百元。
前項費用於申請認證時繳交。
第 4 條 書面實質審查費,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二萬二千元。
前項費用於申請及資格審查合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繳交。
第 5 條 實地評鑑費,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二萬七千元。
前項費用於書面實質審查合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繳交。
實地評鑑之學科或術科測驗場地不同者,應依不同場地繳交第一項實地評
鑑費。
第 6 條 評鑑結果審議費,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二萬二千元。
前項費用於實地評鑑合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繳交。
第 7 條 證書費,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四百元。換發或補發證書者,亦同。
前項費用於評鑑結果審議合格或同意換發、補發證書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
日內繳交。
第 8 條 認證審查須再次辦理申請及資格審查、書面實質審查、實地評鑑或評鑑結
果審議者,應依再次辦理之項目及其次數繳交費用。
第 9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九日施行。 -
二年內移轉農地,如何避免遭歸課奢侈稅
內 容
依據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(即俗稱奢侈稅)第2條規定,
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及土地移轉應課徵特種貨物稅,
但第5條又規定,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,非屬特種貨物稅之範圍。
土地所有權人出售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第1項供作農用之農地,
或第38條之1作農業使用之農地或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移轉給自然人時,
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,如持有不動產期間未超過2年且符合上開條款者,
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,無論有無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都應向農業主管機關申請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,
以應國稅局核定特種稅時作為排除歸課稅捐之證明。
以上資訊來自:http://www.kltb.gov.tw/cor e/news/news_info.php?cntType=3&Id=49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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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車欠稅或牌照註銷使用公共道路,小心被處罰鍰。
注意哦!您的愛車如被註銷牌照或未依法繳納使用牌照稅,一旦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,除應補稅外,並將被處以1至2倍罰鍰。
101年上半年度經新竹市稅務局查獲類此案件移送裁罰者就有700餘件,裁處罰鍰金額高達700萬餘元。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所處罰鍰不輕,千萬不可以掉以輕心。
新竹市稅務局表示,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公共道路、停放公共道路旁及路邊收費停車格,逾期未完稅且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,除補稅外,處以應納稅額1倍之罰鍰。
又車輛經報停、繳銷或註銷牌照後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,除補稅外,則處以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。 該局提醒車主,若車輛逾期未完稅,
請儘速向稅捐機關或監理機關申請補發稅單並繳納;如牌照業經註銷,仍須使用者,則請先至監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重新請領牌照後,再上路,才能確保自身權益。
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: 法務科
(以上資訊來自)http://www2. hcct.gov.tw/web/News?command=showDetail&postId=238647&groupId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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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子女得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?
按「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 181 日起至第 302 日止,為受胎期間」「妻之受胎,
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,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。
前項推定,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,得提起否認之訴。
前項否認之訴,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,
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,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,
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。」民法第 1062 條第 1 項、第 1063 條分別定有明文。
故子女得獨立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,
但法律仍不許親生父親對受推定為他人之婚生子女提起否認之訴,以免破壞他人婚姻安定及家庭和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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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移轉之土地「免徵」土地增值稅
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,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。所以無需辦理土地增值稅申報移轉及繳納土地增值稅,惟民眾辦理繼承時,
仍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,並且繳清地價稅欠稅款後,
才能到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。但如要以繼承之土地抵繳遺產稅,辦理移轉登記為國有財產局所有時,仍應辦理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,請民眾留意。
生前移轉之土地,無論是出售或贈與給子女,均須申報及繳納土地增值稅,繼承的土地則列入遺產稅課徵。
而繼承取得之土地,再移轉時其前次移轉現值,依土地稅法第31條第2項規定,
是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核算土地增值稅,因土地漲價幅度降低,土地增值稅稅負已減輕。
因此,民眾可以比較土地增值稅與遺產稅須繳納之稅額多寡,才能做適當的租稅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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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債權人為確保債權可否要求「動產質權」?
所謂「動產質權」,係因擔保債權,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動產,
並得就其賣得價金,受清償的權利,民法第884條定有明文。
債權人對債務人要成立此一權利,一定要占有動產,
因依民法第885條第1項規定:「質權之設定,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
力。」。又債權人對債務人成立債權,如債務屆清償期,而債務人仍未清償債務時,
債權人即可依民法第893條第1項之規定:「質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,而未受清償者,
得拍賣質物,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。」來實行動產質權,藉以實現債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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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徵信.土地分割 -
欠繳使用牌照稅,仍有可能會對義務人之房屋及土地強制執行
桃園縣地方稅務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標 題: 欠繳使用牌照稅,仍有可能會對義務人之房屋及土地強制執行
發佈日期: 2012-06-29
內 容:
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:逾期限繳納稅捐,每逾2日將加徵1%滯納金,
至多加徵至15%止,並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。該局表
示,民眾常誤以為欠繳使用牌照稅,只能對其車輛強制執行,而不知行政執
行署亦可能對義務人之不動產(房屋及土地)強制執行。該局呼籲民眾注意
,如有使用牌照稅尚未依限繳納者,請向車籍所在地之稅捐單位或監理機關
申請補單、繳納,除免日後被移送強制執行,並免因使用公共道路被依使用
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處罰而造成更重的金錢損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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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地方稅務局:http://www.tytax.gov.tw/core/news/news_info.php?cntType=1&cntCate=1&Id=3700(以上資料來自於) -
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條文
修正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條文
內文: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259671 號令
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;施行日期,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。
第 6 條
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案件,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,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;民事、刑事第二審上訴、抗告程序及行政訴訟程序,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。合議審判,以庭長充審判長;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,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,資同以年長者充之。獨任審判,即以該法官行審判長之職權。
舊法條文內容:
智慧財產法院審判案件,民事第一審訴訟程序及行政訴訟簡易程序,以法官一人獨任行之;民事、刑事第二審上訴、抗告程序及行政訴訟通常程序,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。合議審判,以庭長充審判長;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,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,資同以年長者充之。獨任審判,即以該法官行審判長之職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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