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四O年代,GE提供台灣空軍飛機引擎及相關服務;五O年代,GE與台灣電力公司合作,全力供應發電機組;六O年代,GE投身參與台灣十大建設,中山高速公路、大煉鋼廠、鐵路電氣化、以及核能發電廠;七O年代,GE正式在台設立分公司,由世界各地派遣專業人員來台,與多家企業合資,提供各行業專業的商品與服務;八O及九O年代,GE與朝向已開發國家發展的台灣共同攜手,進行產業技術合作升級並擴大提供民生相關產品服務。
◎ 50%以上的電力由GE發電機組產生
◎ 30%以上商用噴射引擎由GE提供
◎ 90%以上的GE電氣火車頭仍在服役
長久以來,GE關心台灣這片土地,藉由參與社會服務,實踐企業公民的責任。在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,GE持續將透過與政府、學術界、產業界以及客戶間的密切互動,提供切合本土需要的客制化服務,以六個標準差(Six Sigma)為最高準則,簡化服務流程、達到最低失誤率為目標,同時配合引進新科技,協助本土產業共同開發新技術,將台灣再次推向國際舞台的最中央。